十月外贸新规来了,看看有哪些变化与你密切相关?
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订)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
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因制定新的归类决定而失效的部分商品归类决定一并予以公布(见附件3)。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附件下载: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287222/index.html
调整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将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先放”是指进口原油经海关现场检查(信息核查、取制样等)符合要求后,企业即可开展卸货、转运工作;“后检”是指对进口原油开展实验室检测并进行合格评定。
二、实施“先放后检”的进口原油经海关检验合格、出具证单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
三、检验监管中发现存在安全、卫生、环保、贸易欺诈等重大问题的,海关将依法进行处置,并适时调整检验监管方式。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295467/index.html
优化电池等进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方式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优化电池等进口商品(目录见附件1)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货人在申报时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声明进口商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向海关提交电子版或纸质《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模板见附件2)。
二、对收货人提交《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的进口商品,海关实施合格评定时,重点现场验核货物规格型号与声明内容的一致性,对涉及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商品同时验核货证一致性,必要时实施抽样送检。
三、对收货人未提交《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的进口商品,海关仍采用现行的检验监管方式。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下载: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273895/index.html
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规定,为更好发挥旅客舱单数据对海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作用,现就调整旅客舱单数据报送要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在原始舱单和承载舱单中增加“旅客座位号”“预定编码”,在预配舱单中增加“预定编码”,详见附件1。
二、继续使用ARINC网地址BJSCCXH作为中国海关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正式接收地址,报文格式为世界海关组织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的PAXLST报文标准,详见附件2。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23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306568/index.html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1号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港澳居民10月10日起可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今天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即港澳居民可向全国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办手续与在港澳地区一致。
新政在保持申请条件不变、申办手续不变、审批要求不变的基础上,将为港澳居民带来以下便利:就地就近申办,不再往返费时费力。港澳居民在内地期间证件过期换发、遗失损毁补发可就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无需再返回港澳地区办理;一次办结,高效便捷。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申请、提交材料、缴纳办证费用、自愿选择证件邮寄服务,一次性完成所有申办手续,办证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有紧急需求者还可通过“绿色通道”实现“急证即办”;网上服务,精准贴心。港澳居民可通过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查询受理地点、预约办理时间、自助查询办证进度等多项“互联网+”政务服务;惠及面广,明显减轻成本负担。新政将惠及广大的港澳居民,在大量节省时间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经济支出。据统计推估,每年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证件的港澳居民仅交通费一项可节省约1.8亿元。
附件: 《解读: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发补发服务指南》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移民管理局等,外贸那些事儿综合整编,转载请注明以上全部。十月各国节日,祝福开发信记得准备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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